公告單位:

健促中心

公告時間:
2023/05/20
公告標題:

學務處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依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修正,落實校園防疫措施

公告內容:

一、依據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2201474號辦理。

二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,惟仍保留確診者0+N制度、防疫假別及建議戴口罩之場所等相關規定。

三、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、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;校車、校園接駁車等建議戴口罩;健康中心比照衛生福利部所列指定場所(醫療照護機構)規定戴口罩。

四、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教職員工生免隔離,持快篩陽性證明(如照片),可向學校請5天病假,0日及次日起5日內,在家或宿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,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;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,則可提早解除。

五、快篩陽性之中重症狀者,則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,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;教職員若無法居家辦公或 線上教學,可請特殊假(防疫公假)。

六、住宿學生快篩陽性,以返家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,如有留校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必要者,學校得視宿舍量能設置照 護宿舍,並以獨立衛浴且能與健康學生區隔之套房為佳。

校園防疫11205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