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對象:72年次至82年次尚未接獲徵令之役男。
二、申請期間:自107 年4 月17 日(星期二)上午8 時起至107 年4 月30 日(星期一)下午5 時止。
三、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(單位):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之役男,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「一般替代役役男申請服指定役別機關作業資訊系統」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(項目)、機關。
四、詳情請參閱附件。